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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文秘、档案、信息统计、机要保密和职工信访工作;
负责综合反映全市工会工作和职工队伍的重要情况与动态;
负责与上级领导部门、同级单位的联络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检查市总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承担市总工会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市总工会文件和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
协助市总工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承担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全总、省总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
研究制定本级工会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
工会经费的收缴、上解和下拨工作;
负责编制本级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审核批复下级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
负责办理本级财政拨款的预、决算和管理;
负责对全市各基层工会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政策指导、检查和监督;
负责监督资产的运行状况、资产的产权界定、转让、评估工作,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
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增加、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
负责房屋、土地、车辆、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做好固定资产的清查和统计工作;根据使用部门申请,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鉴定,提出处理建议;
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明细账记录工作,确保账实相符;负责保管固定资产档案。
积极推进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落实,突出工会维护职能,加强工会的组织建设,负责指导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和会籍管理工作;
指导各级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实施“五类工会规范”考评活动,不断规范提升各级工会组织活力,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和创建模范工会竞赛活动,负责全国、省、市模范职工之家的推荐、评选活动;
加强各级工会领导班子建设,配合市总领导负责对县(市、区)、市直基层工会领导班子协管工作;
指导基层工会推行厂务公开,坚持和发展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指导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负责指导市、县级工会及直属工会与同级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联席(联系)会议制度;
按照工会干部教育规划,搞好工会干部培训工作,进一步搞好工会干部队伍建设;
负责市总机关、下属单位组织人事工作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组织发动全市广大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
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比赛、技术协作、技术攻关、发明创造等各种形式的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负责承办“五一”表彰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和日常管理工作;
承担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做好临汾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和市总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与地方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
监督检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
参加生产性工程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审查验收;
参加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
指导基层工会参与和开展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安全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活动;
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监督体系。
了解掌握困难职工生活状况及意愿和要求,为市总决策和参政议政提供依据;
实施送温暖工程,做好帮扶工作,建立完善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职工互助互济活动,千方百计为困难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开展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作,减轻职工大病医疗负担;
协助党和政府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
协助党和政府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组织开展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和就业帮助工作,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指导帮助职工帮扶中心管理,推动我市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指导帮助县级工会和市直基层开展工会保障工作;
参与和指导涉及职工和工会工作的执法监督,负责指导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作;
参与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
指导劳动争议调处和推进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指导和承担工会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工作承担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工作;
指导企业、行业、区域建立和完善平等协调、集体合同制度;研究工资政策,指导基层工会进行工资协商谈判;
推进基层建立和完善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监督制约和保证机制;指导和推动地方和行业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
参与有关女职工合法权益特别是特殊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监督;
调查研究女职工合法公益保护及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负责工会女职工工作的理论政策研究;
负责女职工组织建设和女职工干部培训工作;
承担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根据市总工会的工作部署,做好网上工会建设和舆情管理工作;
做好全市有关工人阶级、工会工作及劳动模范典型事迹的宣传规划;
做好全市职工会员关于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和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做好有关工会新闻发布工作;
完成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在市总工会领导下,按照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工作安排,配合做好有关困难职工信访接待、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教育、法律援助和生活救助工作,解决困难职工的就业、生活、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的困难问题;
配合做好有关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推进工会工作,做好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
配合做好有关工会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工作;
承担市总工会的法律顾问工作;
完成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工会系统职工文化体育学习教育工作;
完成市总工会安排的工会干部及职工学习教育活动、文艺演出、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活动;
做好职工文化阵地建设和维护;
承担市总工会对外会务接待活动。
作为市总直属的公益文化类企业,坚持以服务工会、服务职工为重点,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承办市总工会举办的工会干部培训教育工作;
二、配合市总相关业务部门承办各级工会所举办会议的接待、组织工作;
三、配合承办市总举办的体育竞赛、职工技能大赛、职工疗休养策划服务等工作。
四、完成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